第三章(1 / 8)

沉醉的黄丝绢 金参98 11076 字 2021-01-06

倪齐安夫妇育有一子一女。儿子潇儒,今年刚满二十岁,女儿潇佚年方十六,下半年准备去念高中。倪潇儒自小聪颖,头角峥嵘,长得个儿修长,虽身材俣俣却灵巧潇洒。脸庞生得端端正正,极象他的父亲。浓眉乌发双眸炯炯,长发飘逸佚宕儒雅,比之他父亲年轻时,那可要英俊帅气多了。

倪潇儒高中毕业后就一直呆在家里,已一年有余。这也是实出无奈啊!因为再想念书又没个地方,想工作又没个去处,让他去农村又不愿意,怕受不了那份苦。呆在家里其实也不好受,去没个去处,玩又没个同伴。因为他班里的大部分同学都早早地去了农村,少数几个符合留城条件的都进厂当了工人。白天孤零零地就他一个人在家,又寻不出什么事情来做,虽说家里那些所谓的体力活,如买米、买煤、挑水这些杂活他都承包了,但毕竟有限。至于那些烧菜煮饭、洗衣扫地的活,都是他妈妈或妹妹干去了,有时真让他无聊得发慌。好在他自小喜欢看书,为了弄书看,他会到处奔波,因为其时书少难借,因而他只好缠着那些大人,向他们借。要是让他知道某人手里有本书,那他非缠着那人不可,不借到手是绝不会罢休的。他借书的习惯好,又懂礼貌,叔叔阿姨、哥哥姐姐的叫不离口,对那些卷角开页、皱巴巴的书,他都要补好熨平了才去还。再有,他借书很守信,说好几时还就几时还,别说拖个一天两天,就是超一个时辰都不会,因而那些手里有书的人也都乐意借给他。倪潇儒虽是高中毕业,书倒已读个满腹。

倪潇儒念书时作文特别好,他的作文屡被当作范文挂在后面的小黑板上。在班里,他的作文成绩经常是数一数二的。作文课是很多同学都头痛的课,作文是大多数同学最怕的作业,而他却能从中屡有所获,每每得益。溯其原因,可能是他喜欢作文又爱看书的缘故。他作文成绩提升最快的阶段是在初中阶段。这得益于他的语文老师,因为他的语文老师就是个极喜看书的人,是一位和自己父亲年龄相仿,清瘦近视的资深教师。

他最喜欢听语文老师讲课了,他所讲的很多知识都是书本之外的,那些人文历史、天文地理,他都能旁征博引、滔滔不绝地讲来,就象是信手拈来一样。语文老师不提倡死记硬背地的学习方式,他告诉学生,《礼记》有言“记诵之学,不足为人师。”真正的知识在于融会贯通。当然,语文知识中字的写法、字的读音、字的含义必须耳熟能详,了然于胸。先哲苏格拉底说“知识由于记忆而来。”因为,汉字的使用在于搭配,由字而词,由词而句,由句而文,任何好的文章都是由单个汉字组合而成。如想写出好的作文,进而写出好的文章,最好的办法就是多看书。古人说“好读书者文自来。”还有杜甫说的“读书破万卷,下笔如有神。”说的都是这个道理。自古到今,求知之路从无终南捷径,要想有深厚的学问,全凭自身的努力。俗话说“读书之乐无窍门,不在聪明只在勤。”据传,李少白年少求学时,偶见一老者在磨铁棒,便上前问原因,老者很自信的说“只要功夫深,铁杵磨成针。”他因此深受启迪,发奋求学。书中所蕴含的都是前辈所得的经验,能鉴往而知来。读书,庄子喻之为“是从死人口中挖珠玉。”学校固然能教学生如何作文,但却教不出作家来,因为文学代表的是良好的修养,代表着生活的积累,是从深邃的沉思中迸发出的一束璀璨的火花。作者是在用自己的智慧和感悟去重现生活的某个片段。他特别信服语文老师,老师讲过的许多话哲理深广而又隽永盎然,他都一直铭记在心,有些话,他甚至奉为圭臬,记在笔记本上。

语文老师见倪潇儒作文功底扎实,颖悟敏捷,往往即参便透其微,再加之好学好问好看书,是一块“良马见鞭影而驰”的好料子,因而对他心传口授,着力加以指点培养。每次都把倪潇儒的作文带回宿舍,细细批阅,循循讲解,因而满篇都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