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章:喜欢你,成了习惯(1 / 2)

萧笙是那种风风火火的性子。

顾朗比萧笙大了几个月,性子却沉稳的不行。

邻里之间往来比较密切。

顾朗比萧笙大一些,算是哥哥。

萧家顾家是对门,两个孩子有差不多大,一边家长不方便照看孩子,另一边就帮忙看着。

顾妈妈喜欢小姑娘,萧家夫妻俩又总是出差。

两家住对门,一来二去都彼此熟悉了解。

萧笙小时候除了在自己家,去的最多的就是顾朗家。

顾爸爸是个警察,工作比较忙。

顾朗又是那种安安静静的孩子。

对于萧笙这种小姑娘,活泼可爱类型的,简直就是顾妈妈的真人芭比。

每次萧笙去顾家串门,顾朗就不是亲生的了,用顾妈妈的话来说就是:长得不可爱,性子不讨喜,肯定不是我生的!

顾朗两岁前还是顾妈妈的心肝大宝贝儿的。

只不过稍微懂事之后就拒绝了顾妈妈的摧残。

那乱七八糟,花里胡哨的女孩子家的装饰品,顾朗表示强烈拒绝。

后来萧笙一家搬来,顾朗彻底失宠。

萧笙从小就跟在邻居家哥哥屁后,亦步亦趋。

小家伙嘴甜,会卖萌长得又比较可爱。

顾朗喜静。

邻居家的那个比他矮半头的小萝卜头,总是喜欢黏着他。

小家伙娇气,不理就委屈,豆大的泪珠要落不落的留在眼眶里,也不说话,就这么看着你。

顾朗觉得上辈子可能是欠她的。

自家母上大人喜欢那个小哭包,警告自己好几次,要带着妹妹玩。

顾朗表示,放下您手里的海贼王手办,一切好说。

那个路飞手办是限量版的,顾爸爸当时托人在国外才买到,是顾朗最喜欢的玩具。

迫于施压,顾朗表示,只要她不哭,就当小尾巴吧。

萧笙也争气,就算小哥哥不理自己,不和自己玩游戏,在委屈也只是撇着小嘴在一旁待着。有了顾妈妈做后盾,萧笙正式成为顾朗的小尾巴。

小家伙哥哥,哥哥的叫着,一直到上了小学,才开始叫顾朗的名字。

萧笙喜欢跟着顾朗,顾朗也渐渐习惯了萧笙。

幼儿园,学前班,小学,初中一直到高中,萧笙都跟在顾朗身后,萧笙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喜欢顾朗的。

她只知道,自己喜欢顾朗,成了一种习惯,就像一日三餐,就算不想,但总是需要。

萧笙喜欢跟在顾朗身后小跑上学,喜欢陪在顾朗身边看他学习,喜欢和顾朗一起外出散步,喜欢和顾朗一起做任何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