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四章 一部扬州船帮史(1 / 2)

话说汴扬铁路的动工修建,就引起了京杭大运河各家船帮的注意,毕竟铁路的建设就有沿线各路州巨贾大商的参与,扬州方面是大粮商、大盐商、丝绸商,具体是盐商梁家,粮商袁家,丝绸商林家;徐州方面是马帮;顺德府的粮油商齐家;泗州的茶商李家。原来这些商家的货物运送都是各家船帮来运送的,铁路一旦建成,将从中分一杯羹,这就是从他们身上割肉。这些船帮也打听到了火车的运力惊人,一列货运火车的运力竟达一万七千担,现在运河上运力最大的船也只有五百八十担,一列货车的运力赶上了三十艘船的运力。所以他们都感到了巨大的危机,他们觉得火车运输要大兴,而船运要衰败下去。

现在在大运河里的船帮以扬州船帮为龙头,它所辖的河段南到宿州沿河经过楚州,再向西到泗州,所辖的河段占运河的三分之一强。说到船帮,就是因水路运输聚集在一起的跺工、水手、纤夫所形成的组织,在这里所说的是在大运河上讨生活的一个特殊群体,它最初是应漕运而生。它和明清的漕帮相似,此时没有漕帮的说法,但也有了堂口的雏形。

大宋朝已经把各路州的地方财政处置权收回中央,于是宋初便规定每年地方的税收,除了当地合理开销必须保留的一部分之外,其余所有税收皆要上缴至中央。在运输物资的过程中,漕运这一方式成为了主要途径。

现在的淮扬苏杭都是鱼米之乡、富庶繁华之地, 大宋一半以上的钱粮赋税都来自这里,所以押解国家收缴物资的船运就叫漕运,最初这些参加漕运的船都是官船,由厢军押运;自真宗后,官府多雇佣私船押运,但仍有军士押运。由于船工、水手经常受到运河沿岸税务官、闸坝槽头的刁难,更有各级官府的盘剥、压榨,所以最后一些跺工、水手、纤夫就抱成一团,形成一个互助的团体,共同抵御官府、皂吏的欺压、盘剥,主要是与官府谈判水手酬金待遇、与同行竞争工作机会。

就说这扬州船帮是由现任帮主常传明一手组织壮大的。相传他自幼家境贫寒 ,十三岁就闯码头,但此人天赋异于常人,颇具经商头脑,也颇有江湖豪气,二十出头就盘下了十几条船,他常感于官府的欺压和同行的欺压,就决心成立一个由众多舵工、船工、水手的组成的互助团体,他们这些人联合在一起,原本是强势的官府,也得礼让三分,不敢再造次。

最有名的一次是扬州漕运主官发运使王有道 强征民船,拖欠饷银,造成多家船户血本无归、家破人亡。常传明就站出来替他们出头,于是到扬州州衙击鼓鸣冤,控告王有道,声称王有道强取豪夺、贪污受贿、盘剥欺压船工、拖欠 船工饷银,要求知州惩处。由于此时民告官,就以下犯上的,就犯下忤逆之罪,先须杖责二十大板。常传明岿然不惧,以身试法,当场被打的皮开肉绽,血肉模糊,人事不省。最后扬州知州受理了诉状 ,查清王有道罪证,将他绳之以法,并发放了拖欠的饷银,安置了死难者的家属。这也为常传明带来巨大的声誉和名望,大量的船户加入了他的船帮。

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,把船运的业务做到了苏杭一带,也招揽了朝廷的大量漕运生意。家有巨财以后,他将加入的船户编入名册,建立帮规,并规定了“凡投充水手者,须拜帮中一人为师。”禁止帮内船户争活抢活,自相竞争。常传明把自己的招揽的船运生意分包下去,并抽取一定的佣金,保证了帮内的船工、水手都有活干,都有饭吃。

常传明又向朝廷争取了参与漕运的资格,虽然朝廷对漕运有较严苛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,比如有时不幸粮船沉没,漕粮漂失,朝廷强令包赔。若出现这种情况则“同帮公摊”,共同承担损失。参与漕运的船户都会从朝廷那里得到屯田权,每户有数百亩,多的近千亩,田和船不许转卖,船的维修、拆造都有国家津贴;船工、水手都有饷银,